《中国中医药报》2012年3月8日第5版刊登我校翟双庆的文章:《小议内经中的形脏腑》,全文如下:
小议《内经》中的形脏腑
何谓脏腑?《内经》对脏腑概念的认识为后世乃至现今的中医学理论所遵循。首先,认为脏腑应在人体内部,具体而言是位于胸腹之内,如《灵枢·胀论》云:“脏腑之在胸胁腹里之内也,若匣匮之脏禁器也。”其次,脏腑均有一定形态,如《灵枢·经水》说:“其脏之坚脆,腑之大小……皆有大数。”其形态的纪录可见于《灵枢·肠胃》及成书稍迟的《难经·四十二难》等篇章中。其三,脏腑的功能有别。脏以藏为主,所藏之物包括精气、血气及神气;而腑则以传化为主,所传化之物包括水谷和津液等。脏为阴,腑为阳。如《灵枢·本脏》说:“五脏者,所以藏精神血气魂魄者也。六腑者,所以化水谷而行津液者也。”其四,脏腑各有一条自己的经脉。因而也才有《素问·经脉别论》“太阳脏”、“太阴脏”的称呼。同时《内经》认为“脏”为人体根本,人体有着以“脏”为中心,按其功能活动上的一定规律,一定层次进行联系的,包括腑、体、窍、华在内的功能活动系统。具有这样含义者才可称为“脏腑”。脏腑的这一概念,在《内经》中占有主导地位,并被后世广泛地运用着,至今仍指导着中医的发展。
《内经》还存在着脏腑的另一种概念,即“形脏腑”概念,虽然它属于区分脏腑、确定脏腑的早期产物,现已不再使用,但又确实广泛存在于《内经》及注家注本之中,应为《内经》时代一派医家的学说,所以学习中医者、欲研究《内经》者及欲了解中医理论形成者则不可不知。
《内经》提出了“形脏”概念,如《素问·三部九候论》说:“形脏四,神脏五,合为九脏以应之。”与此说相类似的还可见于《素问·六节脏象论》等篇。神脏,主要指心肝脾肺肾,似无可争议。而对形脏的理解则有很大不同,王冰谓:“形脏四者,一头角,二耳目,三口齿,四胸中也。形分为脏,故以名焉。”而张志聪注:形脏者,脏有形之物也,“胃与大肠小肠膀胱也”。后世多宗张说,如《素问注释荟萃》、《黄帝内经素问校释》等。其实从《素问·三部九候论》所说“一者天,二者地,三者人,因而三之,三三者九,以应九野。故人有三部,部有九候”,以及“三部者,各有天,各有地,各有人,……合则为九,九分九野,九野为九脏,故神脏五,形脏四”来看,这里的九脏当指三部九候所候之脏器无疑。而该篇又说:“故下部之天以候肝,地以候肾,人以候脾胃之气”,中部“天以候肺,地以候胸中之气,人以候心”,上部“天以候头角之气,地以候口齿之气,人以候耳目之气”。可知九脏当指肝、肾、脾、肺、胸中、头角、口齿、耳目。九脏之称早在《内经》之前就已存在,如《周礼·疾医》曰:“两之以九窍之变,参之以九脏之动。”至于为什么叫形脏,王冰讲得较明确,他说:“所谓形脏者,皆如器外张,虚而不屈,含脏于物,故云形脏也”,“形分为脏,故以名焉”。很明显,所谓形脏就是指形在外,直观且又藏蓄精气之类。故其脏概念与现今不同。属于这类概念的脏腑《内经》中有其例,如《素问·脉要精微论》云:“夫五脏者,身之强也。头者精明之腑……背者胸中之腑……腰者肾之腑……膝者筋之腑……骨者髓之腑……得强者生,失强者死。”对于此文中的“五脏”,历代注家多释为五神脏,而李今庸《读古医书随笔》则持不同见解,认为此段的五脏用的是形脏腑的概念。《素问·诊要经终论》在谈脏腑主时时,用五神脏加上头,各主两月,这一现象以五行理论是解释不通的,其实这正是把形脏头混入五脏之中,五神脏与形脏并列而不分的一个反映。这种现象说明当时脏腑概念尚不完善,还较混乱。这一点也可用下例为证,《淮南子·卷七·精神训》在谈五脏与天气相应时说:“胆为云,肺为气,肝为风,肾为雨,脾为雷。”而《淮南子·卷四·坠形论》在谈五方五色与脏腑相配时则把肝心肺肾胃同列。这也正是把腑胆、胃混入五脏中,脏、腑并列而不分的反映。
“形腑”一词,虽然《内经》原文中未出现,但《素问·脉要精微论》中的背、膝、腰之类则是它的应用。明确提出“形腑”者,当推王冰,他在注《素问·气穴论》“腑俞七十二穴”时说:“腑,谓六腑,非兼九形腑也。”九形腑为何?笔者尚未从文献中查到,但从名称可知,它同形脏的概念大体属一类,均指人体的身形部分。九脏是根据人应九野而来,九形腑亦当是人体身形应九野的分类,据《灵枢·九针论》所述:“请言身形之应九野也,左足应立春,其日戊寅己丑。左胁应春分,其日乙卯。左手应立夏,其日戊辰己巳。膺喉首头应夏至,其日丙午。右手应立秋,其日戊申巳未。右胁应秋分,其日辛酉。右足应立冬,其日戊戍己亥。腰尻下窍应冬至,其日壬子。六腑膈下三脏应中州,其大禁,大禁太一所在之日及戊己。”我们认为,所谓九形腑可能就是本篇所说的应于东北方艮宫的左足、应于正东方震宫的左胁、应于东南方巽宫的左手、应于正南方离宫的前胸以上部位、应于西南方坤宫的右手、应于正西方兑宫的右胁、应于西北方乾宫的右足、应于正北方坎宫的腰至下窍部位以及应于中宫的腹部。
《素问·五脏别论》的“五脏六腑”不同于《内经》其他篇章的“五脏六腑”,其中缺胆,因胆属于“藏而不泻”的奇恒之腑,而不在传化之腑之中。既然如此,那么此“六腑”包括什么呢?除该篇点名之“胃、大肠、小肠、三焦、膀胱”五腑外,按该篇经文本义,当有魄门。从文字看,紧接“传化之腑”句下即论魄门,概念是统一的;从功能看,魄门使“水谷不得久藏”,亦符合“传化物而不藏”的六腑概念,故于鬯在《香草续校书》指出:“魄门亦为传化之腑之一,合为六腑。”魄门为腑之一,实则正是“形脏腑”概念的运用。
《内经》“形脏腑”的概念现已不再使用,我们认为它属于区分脏腑、确定脏腑的早期产物,因其不完善、较混乱,且把表现于外的器官及身形部位也定作脏腑,不符合在《内经》中占有主导地位的脏腑定义,因而未被后世所重视。《素问·五脏别论》开篇就论述了当时方士对脏腑概念认识不一、混乱的情况,说“黄帝问曰:余闻方士,或以脑髓为脏,或以肠胃为脏,或以为腑。敢问更相反,皆自谓是。不知其道,愿闻其说。”就如同奇恒之腑概念一样,形脏腑概念也是当时一派医家的认识,属于脏腑概念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的产物,也是《内经》时代关于脏腑概念的各家学说。
(宣传部)